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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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缩小且合同没有约定,购房者怎么办?公共区域的照明费如何分摊?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8日 来源: 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kyfcls.com/

  林智敏,广州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房屋面积缩小且合同没有约定,购房者怎么办?

  购房者经过多方面比较才选定房子,交房后才发现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比购房合同上显示的面积缩小了,然后在购房合同上发现没有对面积差异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这时候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碰到了面积缩水,在购房合同里又没有对面积差异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购房者怎么办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另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期只有2年,核定面积的时间通常以政府部门核发的房产证为准。

  

  张某花200多万买了一处门面房,经测量,该门面房实际建筑面积为303.75平方米,而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却显示为335.1平方米,建筑面积;缩水;31.35平方米,张某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张某购买的门面房面积误差比为9.36%,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可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3%内的房价款,并双倍返还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款及赔偿经济损失。

  

公共区域的照明费如何分摊?

问题解答:

住宅楼内公共照明系统属公共设施,其产生的电费属能源费范畴,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该能源费用可以计入物业管理费成本,并由收益人即楼内全体人分摊。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企业大多采取上述原则解决楼内公共照明电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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