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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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买房5年没住邻居拿来当仓库,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6日 来源: 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kyfcls.com/

  林智敏,广州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更换物业

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超过2/3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主持物业管理招标等事,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8、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或从步骤5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但现实情况却是更换物业举步维艰,由于多种原因很难轻松炒掉一个物业公司。

首先是业委会成立难。一般来说,根据《陕西省城市居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办法》规定,居住区内物业综合验收合格,且入住业主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和已出售的公有住宅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应当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向所在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但实际情况是很少有开发商主动鼓励成立业委会,只有靠热心业主站出来。

其次,业主通过难。按规定,小区要换“管家”,需半数以上业主赞成,且这部分业主购买的房屋面积也超过小区建筑物总面积的半数。他表示,一些小区里至少有10%~20%的房子没卖出去;一些买了不住或常年在外的;还有一些住户是小区开发商的关系户;另外很多业主对成立业委会并不关心。

另外,业委会运作难。根据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在成立初期,热心业主可以提供地方、凑钱,可时间长了,业委会与业主,甚至业委会内部的矛盾就显现出来了,缺少正常运转的机制,也就很少考虑具体的业委会的存在了。

买房5年没住邻居拿来当仓库,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买房5年没住邻居拿来当仓库,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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