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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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评估都需要公司提供哪些资料 拆迁评估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添加时间:2020年9月27日 来源: 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kyfcls.com/

  林智敏,广州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评估都需要公司提供哪些资料

一、企业评估所需法律性文件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税务登记3、公司成立的政府批文4、公司章程、合同、验资报告5、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6、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议7、资产评估的立项申请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

二、企业评估所需公司有关资料1、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历史沿革2、公司的组织结构图3、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4、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产品简介5、公司的重要生产性设备简介6、公司的主要技术人员简介7、公司及各生产线的平面布置图8、重要资产的品质鉴定证书9、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技术经济标准10、重要经济协议或合同11、公司资产抵押和担保情况的说明12、正在诉讼事项说明

三、企业评估所需明细资料

A.综合部分:

1、各类待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清查评估明细表2、评估基准日及前2年的会计报表3、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及调整的情况说明4、关于资产评估清查申报表的声明5、关于资产评估的承诺函6、待核销、报废资产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和有权管理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处理意见7、水电容量和当地水电增容费收费标准及文件

B.流动资产部分:

1、评估基准日的银行存款余额对帐单2、评估基准日的存货盘点表3、各类存货的存放地点、库存时间、周转情况说明4、各类存货的货龄分析表5、产品销售价格清单及主要销售合同6、待摊费用发生额及摊销情况的说明

C.设备部分:

1、重要设备的购置发票2、通用运输设备的行驶执照及行驶里程记录3、重要设备运行状况和大修理及技术改造情况的历史记录和详细说明4、重大工程项目及设备的安装、购置的合同或协议5、压力容器的有效安全检查证书复印件

D.房地产部分:

1、征地通知书2、土地出让合同及市政配套费协议书3、付清地价证明及有关付款凭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5、规划设计意见书6、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明7、土地红线图及建筑物总平面图8、工程项目的决算资料9、购房协议书及付清房款证明10、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证11、企业现行房产折旧年限及折旧率12、如有合作建房者需提供合作建房政府批文,及合作建房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13、如有房屋帐面原值系已经评估后调整的原值,则需提供房屋原始帐面值及原评估报告复印件14、如有出租房屋者需提供房屋租凭合同及近三年租金、费用等明细15、协助提供当地的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或建筑工程造价指数等的资料

E.长期投资部分:

1、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2、被投资企业验资报告和股权证明文件3、被投资企业概况及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4、被投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以及前二年的会计报表5、被投资企业的主要资产清单6、其他长期投资的证明文件以及获利情况7、如持股比例为50%及以上则需对其进行整体评估

F.其他:

1、各类待处理资产的说明2、各项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的内容及情况说明3、长、短期借款合同4、大额债务的合同、协议5、高价值无形资产的评估资料6、评估人员的工作过程中要求补充的资料

拆迁评估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一、拆迁评估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由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的,而评估师的要求包括取得执业资格、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等。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第四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为:

取得执业资格;

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二、房屋拆迁征收土地的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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